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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专业学位研究生
注册和上课的通知

我院14级、13级、12级、11级、10级专业学位研究生: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2014-2015学年秋季学期研究生注册和上课的通知"精神,我院注册和上课安排如下:

一、注册时间和正式上课时间

1、注册学生包括14级、13级全体学生、以及12级、11级和10级未毕业学生。

2、注册时间:2014年9月20日(星期六)上午8:30至下午4:30。需要现场缴费的同学,请于9月14日(星期日)8:30~16:30到徐汇校区财务计划处中院一楼101室缴纳。然后到学院注册。

3、上课时间:2014年9月20日正式上课;课程安排见我院工程硕士网站培养工作信息中课程表。

二、注册地点

上海交大徐汇校区机械与动力楼203室。

三、培养费缴纳

对于12级、13级工程管理专业研究生以及尚未缴清相应培养费的工程硕士生,请于注册前务必缴纳学费。未缴费者不予注册。

缴费说明:①“委托银行扣款”方式:持有学校办理的“交大—中行联名卡”的同学,请在9月9日前(含9月9日)将所需缴纳费用存入该银行卡内,财务计划处将委托银行直接从卡内扣取应缴费用总额。缴费收据由所在学院另行通知领取。委托银行扣款成功的同学可直接在注册日办理注册手续;②“现场缴费”方式:需到现场缴费的同学,闵行校区同学9月14日(星期日)8:30~16:30到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楼一楼财务计划处报销大厅缴纳;徐汇校区的同学请于9月14日(星期日)8:30~16:30到徐汇校区财务计划处中院一楼101室缴纳。
为避免现场缴费排队等候,建议同学尽量使用“委托银行扣款”方式缴费。

四、迟到请假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旷课论处。未按时注册者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并于开学两周内到所在学院教务办公室补办注册手续。未有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注册。未经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注册手续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五、延期毕业生

11级、10级学生已处于延期毕业阶段。对已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须在开学两周内办理注册手续;对未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学生需要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也须在开学两周内办理延期并注册,逾期不予办理。

六、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两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两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两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特别提醒:未在校内注册者将不予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学年注册,即自动取消学籍,并无法恢复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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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硕士教育中心

2014.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