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信息

我院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工程硕士生注册和上课的通知

我院12级、11级、10级、09级、08级工程硕士生同学:

7月16日开始学校进入暑假阶段,暑假不再安排学位论文答辩活动。但是,请处于学位论文工作阶段的同学仍然要抓紧暑假时间,论文相关问题多与导师联系,争取早日完成学位论文。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注册和上课的通知"精神,我院注册和上课安排如下:

一、注册时间和正式上课时间

1、注册学生包括12级、11级全体学生、以及10级、09级和08级未毕业学生。

2、注册时间:2012年9月15日(星期六)上午8:30至下午4:30。需要缴学费的同学可于9月9日8:30-16:30到徐汇校区财务处中院103室缴费,然后到学院注册。

3、上课时间:12级学生于2012年9月15日正式开课;课程安排见我院工程硕士网站培养工作信息中课程表。

二、注册地点

上海交大徐汇校区机械与动力楼203室。

三、培养费缴纳

对于尚未缴清相应培养费的同学,请于注册前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培养费,并凭缴费收据办理注册手续。未缴费者不予注册。

校财务处于9月9日(周日)为同学提供现场缴费服务,闵行校区8:30~16:30到闵行校区新行政楼底楼会计核算中心缴纳;徐汇校区8:30~16:30到徐汇校区财务处中院103室缴纳。

四、迟到请假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事先向工硕办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旷课论处。未按时注册者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并于开学两周内补办注册手续。未有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注册。未经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注册手续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五、延期毕业生

09级、08级学生已处于延期毕业阶段。对已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须在开学两周内办理注册手续;对未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学生需要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也须在开学两周内办理延期并注册,逾期不予办理。

六、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2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2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校研究生院特别提醒:今后未在校内注册者将不予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学年注册,即自动取消学籍,并无法恢复学籍。

 

28365-365体育在线投注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

工程硕士教育中心

2012.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