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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工程硕士生注册和上课的通知

我院11级、10级、09级、08级、07级工程硕士生同学:

根据我校研究生院"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注册和上课等有关事项通知"精神,我院注册和上课安排如下:

一、注册时间和正式上课时间

1、注册学生包括11级、10级全体学生、以及09级、08级和07级未毕业学生。

2、注册时间:2011年9月4日(星期日)上午8:30至下午4:30;

3、上课时间:11级学生公共课于2011年10月15日正式开课;专业课从9月3日开始上课,见我院工程硕士网站http://www.worldly2010.com/培养工作信息中课程表;

二、注册地点

上海交大徐汇校区机械与动力楼203室。

三、培养费缴纳

对于尚未缴清相应的培养费的,请于注册前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培养费,并凭缴费收据办理注册手续。未缴费者不予注册。

缴费缴费时间、地点:请于9月4日8:30~16:30到徐汇校区财务处中院103室缴纳。

四、迟到请假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事先向工硕办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旷课论处。未按时注册者必须书面说明原因,并于开学两周内补办注册手续。未有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注册。未经请假,逾期两周未办理注册手续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五、延期毕业生

08级、07级学生已处于延期毕业阶段。对已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须在开学两周内办理注册手续;对未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学生需要办理延期毕业手续的研究生,也须在开学两周内办理延期并注册,逾期不予办理。

六、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注册超过2周的,或请假期满逾期2周以上不到校的,或学制期满未办妥延期超过2周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特别提醒:今后未在校内注册者将不予在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进行学年注册,即自动取消学籍,并无法恢复学籍。请各学院(系)高度重视研究生注册工作,及时通知研究生按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手续。

特此通知。

 

 

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工程硕士教育中心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